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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注册登记 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6      作者:校团委      点击率:

各学生社团及相关业务指导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强化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渝化职院委〔20203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一)注册登记对象

拟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及已注册成立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学生社团。 

(二)年审对象 

已注册成立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学生社团。

二、办理时间

注册登记时间:2022106-1014日。

年审工作时间:2022106-1012日。

三、工作内容

(一)注册登记条件

拟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名以上的在校学生且社团总人数不超过60(至少有一名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在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要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要在班级前50%)。社团活动原则上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资质(资格证书或获奖证明,专业、特长应与社团的业务相符的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社团可以自备艺术图章或标志,需报团委审核、党委批准社团不得刻制印章

6.思想政治类社团志愿公益类社团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和指导老师为中共党员

   (二)年审内容

上一学年已开设本学年需继续开设的学生社团需进行年审,审核学生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出现以下情况的社团,年审结果将会判定为不合格或予以注销: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学年内学生社团活动次数少于2次或开课次数不足4次的;

4.举办活动和上课未按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上交申请表,且2次提醒无效的;

5.上年度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6.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7.在同一学校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8.涉及宗教文化的

9.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10.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11.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2.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3.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

1.新成立社团。拟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须按照《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如符合学生社团成立条件,须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新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登记表、社团章程草案等材料(附件2-46)进行注册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1014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吴慧洁(邮箱:3211679929@qq.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15校团委办公室。

2.年审社团。我校现有学生社团须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参加年审工作,并提交上一学年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新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登记表、社团章程草案、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评价表(附件 2-6(注意事项:所有表格签完字方可交至综合楼团委115办公室)(附件5)及评价表中相应支撑材料,于101217:00 前发送至校团委吴慧洁处(邮箱:3211679929@qq.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15校团委办公室。未上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注销。

(二)评议审核

校团委社团部依据《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学生社团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全校学生社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方案。由学生社团评审中心对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进行初步评议审核,确定拟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单和学生社团年审结果。

   (三)核准发布

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结果提交校团委核准后发布。

年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凡年审结果为合格的学生社团均可按期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和纳新工作;年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整改或注销处理。整改期限一般为3-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对于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工作是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配合,做好自查和内部审查工作。未经批准成立或年审结果未发布之前,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二)教育引导,增强实效。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切实以本次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社团工作实效,提升社团工作水平。

(三)积极扶持,创新发展。各业务指导单位要以推动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建设和管理并行,各社团指导教师要严格遵照《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先进社团和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宣传效果,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和促进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团委

                                     2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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