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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整体安排,现将校园文化艺术节“重化好声音”校园师生歌手大赛决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党的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学校体育场(长寿校区)
三、承办单位
宣传部、工会、团委
四、参赛形式
1.参赛作品主题积极向上,唱法不限;
2.音乐伴奏、乐器等道具自备,可伴舞;
3.独唱或团队形式演唱皆可。
五、赛程安排
(一)草坪音乐节·“团团集市”活动(15:00-17:00)
本次歌手大赛的优秀选手(包含未进决赛的选手)将参加草坪音乐节表演,届时同步开展“团团集市”活动,设置丰富多彩的集市活动。
(二)“重化好声音”校园师生歌手大赛决赛(19:00-21:00)
1.进入决赛的师生选手根据提前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唱一首完整歌曲;
2.决赛选手演唱过程中,踢馆选手可在选手演唱完毕后随时进行踢馆,并由大众评委进行投票,若踢馆选手票数多于被踢馆选手,则踢馆成功,并由专业评委对踢馆选手进行打分,分数将和正式选手同等排名,反之,则踢馆失败。
六、奖项设置
1.草坪音乐节设置现场投票,投出最佳人气奖三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2.决赛由7-10个评委按照百分制记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师生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并按照学校标准给予奖励,同时为学生组选手计算相应“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3.评分细则:歌曲主题30分、音色音准20分、演唱技巧10分、舞台表现力30分,感情真挚1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1位;
4.二级学院优秀组织奖加分说明:学生参赛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2分。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认真做好比赛组织动员工作,切实提升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2.教职工表演者服装及化妆等费用,统一由工会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学生表演者服装及化妆费用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表演学生需带妆表演。学生化妆、发型补贴50元/人,学生服装租赁每人每套不超过200元;主持人服装及化妆用由校团委实报实销。
3.请各分工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3月31日15:00前将进入决赛选手和草坪音乐节演员的伴奏(MP3格式)、LED高清背景(MP4格式)以及节目需求表等打包,以“选手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发送至吴慧洁处(QQ邮箱:3211679929@qq.com)。
附件:
1.“重化好声音”校园师生歌手大赛决赛选手、草坪音乐节演员名单
2.“重化好声音”校园师生歌手大赛决赛节目需求表
宣传部、工会、校团委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