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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和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残联教就函〔2023〕 1 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在校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市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1名。
二、 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优秀奖学金
(四)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五)曾获得过“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 奖励办法
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励志奖”获得者奖金每人1万元,提名者奖金每人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
兼得提名奖励。
四、 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高校推荐候选人,填写《2022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10 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市残联教育就业 部,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cqscljb@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市残联将会同团市委、市学联共同审核、确定全国“励志奖”提名人选。
五、 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宣传动员。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 过各种形式做好宣传,积极展示残疾大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的精神风貌。
(二)要完善公示流程。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 候选人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要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附件:2022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