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各团总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10月30日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学生大会)应在此前相应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二级学院学代会应按程序报请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批准后召开,会议召开后应向其提交会议正式文件等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原则上应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参会人数不少于全院学生的5%(50-100人)。
3.二级学院学代会应于10月16日前完成召开,会期不超过一天。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2.二级学院认为需要经过二级学代会讨论通过的相关事项。
3.二级学院学生会换届相关工作(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4.选举产生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及说明见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第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0名,大会的代表总数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1%计算出,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要求,组织班级团支部进行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推荐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过充分酝酿协商,逐级遴选,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以1:1.2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各二级学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考察、酝酿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二级学院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确定出席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5.选举产生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配及说明见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常任学生代表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利机构,本次大会拟定常任代表7名,经学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常任代表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
6.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准备工作(提案表见附件6)
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提出团体提案,个人提案要求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三名及以上正式代表作为附议人提出。二级学院学代会可针对性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征集提案。各学院必须提出1-2个提案。
三、需提交的材料
1.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12日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15),电子版本传至242485774@qq.com。
2.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0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15),电子版本传至242485774@qq.com。
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提案表(附件4),于2021年10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15),电子版本传至242485774@qq.com。
附件:1.选举名额分配表及说明
2.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
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汇总表
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学代会提案表
5.团支部选举情况情况报告(二级学院团总支汇总留存)
6.选票模板(供参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